在一個繁忙的市集上,小李經營著一家手工藝品店。一天,一位顧客要求以極低的價格購買他的作品,甚至還威脅要給差評。小李心中掙扎,是否應該接受這筆交易?最終,他毅然拒絕了這個不合理的要求。他明白,作為賣家,不僅要維護自己的價值,也要保護品牌形象。在商業世界裡,賣家有權拒絕交易,以確保自身利益與尊嚴。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拒絕並非失敗,而是智慧的選擇。
賣家是否可以拒絕交易,答案是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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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民法第153條,買賣契約只有在買賣雙方表示意思一致時才成立。如果賣家不願意與某個買家成交,買賣契約就不會成立。因此,賣家在原則上是有權利選擇是否要交易,這也包括拒絕不想接待的客人。例如店家可以因為客人的行為不當而拒絕交易。但這種拒絕最好能夠事先明確告知買家相關規定,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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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大型賣場的模式不同,根據民法第154條第2項,將商品陳列在貨架上並標示價格,被認定為賣方要約,當顧客拿起商品放入購物籃結帳時即表示承諾,雙方買賣契約已成立,賣場不得任意拒絕賣出該商品,否則可能涉及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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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賣家可拒絕交易的情況,通常是在買賣契約尚未成立前,賣家可以選擇是否願意與特定買家成交,但一旦契約成立(例如賣場顧客已下單並付款)就無法拒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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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在網購等通訊交易中,賣家必須遵守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除非有合理例外情形,否則不能任意拒絕買家退貨或取消交易。
所以,賣家有權在契約成立前拒絕與買家交易,但需注意場所和交易模式的不同,避免違反契約與消費者權益.kaofan-law+2
- https://www.kaofan-law.com.tw/law-school/news-analysis/%E5%BA%97%E5%AE%B6%E5%8F%AF%E4%BB%A5%E6%8C%91%E5%AE%A2%E4%BA%BA%E5%97%8E%EF%BC%9F/
- https://www.consumers.org.tw/product-detail-2697451.html
- https://www.consumers.org.tw/product-detail-2727739.html
- http://cclitier.blogspot.com/2016/01/blog-post_83.html
- https://www.tph.moj.gov.tw/4421/4475/632364/881882/post
- https://vocus.cc/article/62ab3dccfd89780001a55dc4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70001
- https://www.ftc.gov.tw/upload/1111101-11110.pdf
-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3090
- https://help.shopee.tw/portal/4/article/143362
總的來說
了解法律規範與道德責任,才能建立良好的商業信譽。讓我們共同努力,促進公平交易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