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2015年9月9日下午三點零一分我收到Paypal的來信:
你好:
我們致力提供更全面完善的服務,因應台灣相關法規規範,我們將提升交易平台系統的品質以確保台灣國內的付款和收款交易不會透過 PayPal 的平台處理。
相關異動將於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生效,屆時如果買賣雙方皆使用台灣註冊的 PayPal 帳戶,將無法進行支付和接受交易款項。但你仍然可以使用台灣 PayPal 帳戶接受跨國交易款項,或支付商品或服務的款項給國外賣家。
如造成任何不便之處,敬請見諒。我們會持續改善交易平台系統並提升服務品質以符合你的跨國交易需求。
如果對於這項系統更新有任何問題,請按此查看更多說明。你也可以在登入帳戶後,按一下任一 PayPal 頁面下方的「聯絡我們」,與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聯絡。
PayPal 謹啟
常見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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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整個傻眼!!!!!
震驚到不行,看了三遍再三確定這不是詐騙集團亂寄的信!心裡只有一聲:Fu阿阿阿阿阿阿阿 阿阿阿ck!
搞屁阿,更深入追蹤,到底是哪調鳥法規造成了,結果看到這一段:
是因為台灣法規才限制國內交易嗎?如果是,是哪一條法規呢?
我的天阿!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我也一直關注第三方支付很久了,自從2014年Paypal與玉山銀行合作後,
金管會已經針對台灣兩萬Paypal用戶進行全面控管,現在此舉等於是把Paypal完全驅逐台灣(講好聽一點是保護台灣第三方支付平台),把貝寶的所有交易都當成是海外交易、收入與所得了!
但是,如果你有研究數位行銷就會知道,台灣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本就幾乎沒有跟國外的聯盟行銷(Affiliate Program)做好整合,就只是很單純的購物車系統而已。如果你在台灣要提供自己的聯盟行銷計畫,通常都只能用Paypal去收付款給你的聯盟商。
現在從2015年9月21日開始,由於台灣的第三方支付法規,我們的數位行銷的進展,又比國外往後倒退了一些!
聯盟行銷是國外非常普遍的制度,也就是別人介紹人來購買你的產品,你就給他固定比例的佣金。
現在,在台灣你將無法擁有自己的聯盟行銷計畫了,除非你找得到哪個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整合你的購物車系統與會員網站!
而且,那還衍生很多問題耶,例如,那些正在用Paypal分期付款給台灣商家的人,9月21日以後就收不到錢了,要趕快想個替代方法才行!
那目前有哪些國外的支付平台仍然可以在台灣使用呢?我們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是否又用把這些平台全部封殺呢?我真的不知道了!
由於我應該是第一個看這消息就馬上發文的人,我敢保證接下來必定會有很多新聞報導這項消息,台灣兩萬個Paypal使用者阿,特別是那些個人商家或小型商店啊,保重了!
若我有找到解決方案,我會繼續在這篇文章下面更新的。
網路行銷超人 董正隆 敬上
2015年9月10日更新
最新一則新聞報導出來了: 參考這裡
台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任何人不得有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第三條第一項各款業務之相關行為。」,若違反的話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若是現有經營類似服務的網路業者,依規定也要在6月之內取得許可。
就是這條法規導致這次的事件!最重要的是,金管會的人沒有允許paypal!卻准許支付寶!
據不具名台灣第3方支付業者表示,由於第3方支付業者在台灣取得執照必須在台灣設立公司且資本額達5億元以上,同時也得在台灣之設立機器設備,再加上子法規定對於會員身份認證嚴格,這些付出成本與所能獲利方利益間,都是國外第3支付業者考量是否來台落地的重點,不過,對於PayPal來說,在台灣業務本就是著重於台灣與海外市場間的交易,而這項交易仍可正常營運,因此對於PayPal影響不大。